2012文化創意產業暨通識教育學術研討會~研討會議事規則

研討會議事規則

一、各場次時間:90分鐘 (唯第一場80分鐘,請彈性處理)

二、單場四篇文章

項目 時間 備註
1.主持人引言 2分鐘
2.每位發表人報告
13分鐘/人(52分鐘) 滿11分鐘按鈴一響;滿13分鐘按鈴兩響
3.每位與談人
5分鐘/人(20分鐘) 滿4分鐘按鈴一響;滿5分鐘按鈴兩響
4.自由發言(統問統答) 2分鐘/人 (6分鐘) 滿1分鐘按鈴一響;滿 2 分鐘按鈴兩響
5.所有發表人綜合回應 2分鐘/人 (8分鐘) 滿 2 分鐘按鈴一響;滿 3 分鐘按鈴兩響
6.主持人分享或綜合意見 (2分鐘) 視現場情形而增減




※自由發言規則:請發言人於報告服務單位及姓名後,再行提問。
※評論人及自由討論之發言人,如有書面意見,請於每一場討論會結束後,將書面意見交予現場工作人員。
※敬請將行動電話保持關機或靜音模式,俾利議事進行。